公司所属各单位:
为保证公司项目正常合同履约,加强项目现场管控,强化合作班组管理,分清主体责任意识,建立诚信经营理念,减少合作班组纠纷和规范项目招标等,现根据水利开发(2022) 257号《安徽水利劳务班组管理办法》(试行) 、水利开发(2020) 164号《安徽水利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》制度要求,现对2022年度在建和完工项目劳务、专业分包班组年度履约评价。评价采取由项目初评、分(子)公司复评、劳务顺宁建筑实施管理、公司工程管理部终审流程。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:
附件1:2022 年度劳务(顺宁库、库外)分包评价表.xlsx